福鼎新闻网讯(林月珠)都说养儿防老,我市一位老人却将6名子女告上了法庭。日前,市法院成功调解该起赡养费纠纷案,使老人老有所养。
陈老太年轻时与前夫董某喜结连理并育有一子,后前夫早逝,招赘张某至董家。两年后,陈老太携董姓长子与张某回张家生活并育有三子二女,而后长子成人后便回董家生活。20年后,张某去世,陈老太便回到董家生活并由长子全权赡养。
2019年5月,陈老太突发脑梗死住院治疗,出院后瘫痪在床需专人看护,而长子自觉家庭经济拮据,无力独自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思虑再三,陈老太便要求其他五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并将属于她份额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拿出用于支付医疗、护工费等,但均遭到拒绝。于是,陈老太将张姓五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承办法官林月珠受理审查后认为所有子女均为赡养义务人,故通知追加董姓长子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为妥善解决陈老太的赡养问题,避免同胞兄弟姊妹对簿公堂,林月珠多方联系陈老太子女所居住的村委会干部,积极动员各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发现董姓长子与张姓子女因多年前的误会少有往来,此次也是因沟通不畅未达成赡养方案。
了解矛盾症结后,村干部们在一旁极力劝说陈老太子女翻过陈年旧账。林月珠则“对症下药”,在法律框架内,根据他们经济境况提出了两种合理的赡养方案。
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两姓子女终于放下心中芥蒂,共同征询过瘫痪在床的陈老太意见后,就赡养费支付和照顾老人的方案达成一致:张姓三兄弟每人向董姓长子补偿此前支付的医疗费;陈老太继续住在董家由长子照顾,张姓三兄弟每月支付赡养费;今后陈老太的医疗费由四兄弟共同承担。
调解结束后,董、张两姓子女的脸上不复愁云,对法官和村干部一一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