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眼见有人当街设下残局,福鼎一男子便上前“挑战”,不想落入了骗子的圈套。去年4月,林某雄、郭某桂、林某光、郭某文、陈某兴、胡某明、徐某和周某(另案处理)等八人共同商议以摆设残局的方式行骗敛财,随后将行骗地定在了福鼎。
林某雄等人到达福鼎后,便于当晚在我市桐城街道南大路某银行门口摆残局吸引路人“上钩”。林某雄负责摆设残局,身在不远处的郭某桂负责望风,胡某明、徐某、郭某文、陈某兴和周某等五人则扮演互不相识的路人,轮流与林其雄进行互有输赢的“对局”,并在一旁围观评议,制造棋局易破的假象。
当晚,路过的许某见人对下棋局便上前围观。胡某明、徐某在一旁佯装与许某讨论如何破局,并引诱、怂恿说服许某参与押注下棋。许某先是以身上的现金不足为由拒绝参与“挑战”。后在一旁围观的林某光、陈某兴则“好心”以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为许某兑换现金,最终许某还是被说动押注破局。其间,接连失利的许某最终被骗5000元。行骗成功后,林某雄等人将所得的钱按照500元到800元不等的方式分脏。
案发后,市公安局民警在某宾馆内将林某雄等人七人和同案犯周某抓获,并查获木质象棋、红色塑料折叠椅及棋盘塑料纸等作案工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雄、郭某桂、林某光、郭某文、陈某兴、胡某明、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雄拘役四个月,判处被告人郭某桂拘役四个月,判处被告人胡某明拘役四个月,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四个月,判处被告人郭某文拘役三个月,判处被告人陈某兴拘役三个月,判处被告人林某光拘役三个月,并分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