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有不少诈骗分子会利用 他人的迫切需求或信任心理实施诈骗 在福鼎 就有人利用他人急于办证的心理 诈骗数百万元 一起来看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2019年,傅某靖在承包经营福鼎市某单位食堂期间,认识了给食堂供应蔬菜的被害人。彼时,被害人位于桐山街道的旧房已经拆除重建,但新房屋的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听闻傅某靖有“门路”,被害人便抱着希望找到他,想让其帮助自己把房产证办下来。见被害人急于办证,傅某靖心里打起了“歪主意”,从2020年3月至2024年12月,为了让被害人信服,傅某靖花样百出的编造各种“借口”:谎称办理房产证要托关系请客吃饭,让被害人转账请客的费用并筹备礼品,供其找关系“协调资源”;暗示旧的房产证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特殊处理”,要花钱疏通注销旧证才能办新证;新建的房屋顶楼超盖,需要和有关人员“说情打招呼”,可以少缴纳一些罚款等虚假事由一次又一次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先后诈骗被害人款项共计212.8125万元。 福鼎法院认为 被告人傅某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212.812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傅某靖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能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傅某靖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 二、责令被告人傅某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12.8125万元。 福鼎法院提醒 房产证等证件办理均有明确的法定流程和官方渠道,不存在所谓“花钱打点就能办”的情况。任何以“疏通关系”“内部操作”为由索要钱财的行为,极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一旦遭遇此类情况,应第一时间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官方窗口等核实信息,切勿盲目转账;若发现被骗,需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