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福鼎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 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流程 哪些对象可以申领? 补贴标准是怎样? 一起来看看 一 补贴对象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农村居民;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农村居民; 4.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且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 不得享受社保补贴的情况 1.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2.补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的; 3.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4.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5.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户籍迁出福建省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7.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8.其他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三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按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具体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 所需携带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本人当年度缴费凭证。 五 办理地点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六 受理时限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逾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0593-796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