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种茶要不得!
今日磻溪镇通报了4起在
磻溪境内的“毁林种茶”典型案例
案例一
磻溪镇桑海村村民郑某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于2021年11月开始,擅自在桑海村某山场毁林种茶,非法砍伐林木578株,蓄积量20.8285立方米。已涉嫌刑事犯罪,已于2022年5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二
磻溪镇杜家村村民林某某于2021年9月开始擅自在杜家村某山场毁林种茶,非法砍伐林木486株,总蓄积量28.6176立方米。已涉嫌刑事犯罪,已于2022年6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三
磻溪镇杜家村村民王某某于2021年9月开始擅自在杜家村某山场毁林种茶,非法砍伐林木1208株,总蓄积量23.2251立方米。已涉嫌刑事犯罪,已于2022年6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四
福建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开始,擅自在磻溪镇赤溪村某山场毁林种茶,非法砍伐林木3630株,总蓄积量192.6628立方米。已涉嫌刑事犯罪,已于2022年6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切不可利益熏心,心存侥幸
违规违法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近年来,随着福鼎白茶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茶青的价格也连年升高,部分企业和个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毁林种茶。
一直以来,磻溪镇打击毁林种茶步伐不停歇。1月12日下午,磻溪镇综合执法队联合福鼎市林业执法大队到磻溪村墓塆山场对毁林种茶的茶苗进行依法拔除,并对毁林地块种植油茶进行补植复绿。
毁林种茶不仅直接造成森林资源被破坏,长远来看也会因山体裸露造成水土流失,导致水源枯竭,进而可能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022年以来,磻溪镇共开展打击毁林种茶专项行动20余次,处罚100余人,处罚毁林面积120余亩,补植复绿面积达120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