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蔡卓沁)因购买的设备不达标,双方均认为是对方过错,互不让步,最终诉至法院。日前,市法院已成功调解该起矛盾纠纷,被告同意拆除并领回卖出的设备,退还定金。
2022年10月,某管件制造公司向某设备公司购买了水处理设备,因该套设备经某设备公司工作人员调试后,出水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自来水标准,故管件制造公司要求设备公司退还定金35000元,并由设备公司将该套水处理设备自行拆除带回,但设备公司认为管件制造公司有一定过错,不愿退还定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并了解案情后,致电设备公司负责人,询问公司方面是否有还款意愿,经过沟通后,负责人表示同意退款,会与管件制造公司沟通设备拆除相关事宜。但因疫情影响,工人无法到场拆除。直至疫情解封,双方再次预定时间,承办法官也到该管件制造公司监督案涉水处理设备拆除。现水处理设备已完好拆下,两公司也互相表示了理解和歉意,双方矛盾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