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丽)福鼎一男子因不满前雇主将其辞退,深夜前往店铺纵火烧仓库,期间还返回添“柴”助燃。日前,市法院审结该起放火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2021年3月某日晚,前雇主毛某两个月前将张某斌辞退,张某斌饮酒后心生怨恨。当晚23时许,张某斌前往毛某所经营店铺旁存放木炭的仓库,趁仓库门未上锁,进入仓库内用打火机点燃塑料袋扔在木炭上后离开。二十分钟后,张某斌返回仓库,捡拾地上物品添加到燃烧的火堆中,随后掩上仓库门离开。五分钟后,路过群众发现仓库内火情并呼救,周边住户联合将火势扑灭,大火造成仓库内五袋木炭被烧毁、用篷布及竹竿遮盖的屋顶被部分烧穿。后张某斌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斌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结合其坦白和放火后往燃烧的火堆中添加物品助燃,且未能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