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廖晓康)“谢谢法官,对方终于主动联系我偿还代售车款了。”申请执行人林某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日前,市法院成功执结该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021年5月,林某将名下小车委托福鼎市某车行代为出售,口头约定出售后由车行支付林某6.5万元即可,双方未约定报酬。同年9月,林某发现该车已被出售过户却从未接到车行的 “已售通知”,便立马联系车行经营者温某。不料温某承认车辆已被其出售,但表示无偿还代售车款能力。后林某经多次催讨无果便诉至市法院,法院判决温某应限期偿还林某代售车款6.5万元。判决生效后,温某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市法院向被执行人温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说明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但温某对此不为所动,并继续经营车行。2022年6月,市法院对温某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其名下1辆小车并冻结其银行存款,限制其微信、支付宝余额使用。因经营受到限制,温某主动联系申请人林某释放还款“信号”,积极协商还款方案。目前,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林某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并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温某的强制措施,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