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茹捷) 9月6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坚持“引导不主导、参与而不干预”原则,切实发挥侦监部门在引导侦查、纠正违法、夯实证据等方面的指导、监督作用。同时,强化案件数据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制定《宁德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案信息表》,要求各基层院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好一案一表,将案情、存在问题、捕后跟踪等情况如实进行填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由以前每月底上报当月数据、台账,改为每周上报。为做好案件分析论证,该院还要求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严格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案件是否属于涉黑涉恶性质进行专门论证分析,提出明确意见。同时,进一步强化捕后跟踪监督,对公安机关是否按照检察机关的文书要求进行侦查取证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特别是对部分重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后续侦查进展及诉讼情况做到全面掌握。在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方面,该院要求基层检察院侦监部门将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办案动态及时撰写信息,明确每周或每两周上报信息数量,积极营造专项斗争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