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温丽芬)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核定福鼎市华熙幼儿园东侧等9个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华熙幼儿园东侧停车场、黄土园(梅湾)停车场、计生服务站北侧停车场、马鞍山停车场、山前里洋高速桥下停车场、桐南片区高速桥下停车场、五里牌停车场、职成桥(苗圃)停车场、中山影院停车场等9个停车场按2小时内3元/辆次(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标准收费,此外,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24小时最高收费12元。
记者了解到,车辆在上述9个停车场中,30分钟内(含30分钟)停车免费;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有施划摩托车停车位的,摩托车为1元/辆次(12小时为一次,超过12小时加收1元),停放24小时每车最高收费2元。
据悉,车辆类型划分标准为:车辆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规定,即:小型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此外,执行任务的军(警)车和执行公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免收停放服务费;车主出示残疾人证并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