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王雅丽)男子在非法销售不合格柴油时,自以为现金交易绝对安全“不留痕”,未料当场就被人赃俱获。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9年10月,蔡某山受他人雇请从事不合格柴油销售,由其本人寻找买家并收取售油款。2019年12月,蔡某山找到从事非法买卖柴油的姚某来(已判决),商定以每吨约4680 元的价格交易不合格柴油,并约定先预付70%,待油品交接成功再付30%油款。两天后,蔡某山告知姚某来油船停靠地点,由姚某来组织船只、车辆将该批柴油运输至福鼎市3 个储油点。后蔡某山前后向姚某来收取56万元售油款,并将现金藏于汽车后备箱中。当晚,蔡某山出售的126.005 吨柴油和56万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柴油均系不合格车用柴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山明知他人销售不合格柴油,仍帮助他人销售,销售金额达5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结合其累犯、从犯和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