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王绮蓼)9月25日,位于我市山前城东北路的唐门餐馆被多名群众举报贩卖未经检疫肉类(狗肉),对此,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目前我市并没有狗肉检疫的相关规程。”山前市场监督管理所陈所长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经调查发现,唐门餐馆预备加设特色狗肉火锅业务,正在宣传准备阶段,相关部门人员至现场调查时,商家尚未进购狗肉。在了解相关规定后,商家表示会撤销狗肉业务,同时宣传牌也一并撤下。
据了解,我国尚未出台过狗的屠宰检疫规程,因此狗肉无法获得检验合格证,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销售的。市面上的狗肉都是未经检验检疫的非法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