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除了名称字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也可保留,比原来‘一注一立’的模式又方便了不少!”日前,在福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办理“个转企”的福鼎市趣读电子产品经营部经办人陈女士高兴地说。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委金融办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个转企”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让“个转企”便利化水平又上一个台阶,个体工商户可自愿采用“注销后新设”或“直接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后,可以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开业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同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截至11月底,福鼎市共有个体工商户8.11万户,占民营经济主体83.40%。今年以来,福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共办理“个转企”登记33家,其中通过“直接变更登记”的有6家。“直接变更登记”方式转型成企业,保证了办理模式的灵活性,使得办理过程更加贴合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