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规范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营造放心消费、安心旅游、舒心过节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 依法诚信经营。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 依法明码标价。各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价格、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 规范收费行为。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各餐饮、住宿、旅游、交通、泊车等行业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规定,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服务)价格;各旅游景区景点要规范经营行为;各出租汽车公司、车站等,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 禁止价格欺诈。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 加强行业自律。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六 严查违法行为。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收取未予标明费用、虚假折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