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 福建革命军事馆筹建工作 现深入面向社会 公开征集文物史料 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古代、近代与福建有关的军事活动的文物、史料、实物和相关线索。 2.反映中国共产党在福建领导革命斗争的文物、史料、实物和相关线索。 3.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驻闽部队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及双拥共建的文物、史料、实物和相关线索。 4.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驻闽部队强军兴军的重要文物、史料、实物和相关线索。 二、征集类别 1.古近代军事类。从先秦时期开始,与发生在福建重要战事有关的诏书、兵书、玺印、信札、军事图书、各时期军队使用的各类甲胄、大刀、长矛、标枪、火炮等武器装备及学习用具。 2.革命文物类。与福建重大革命事件有关的文告、通告、票证、标语传单等;记载革命者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等;解放初期,各军分区、人武部、兵役局、人民武装部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的印章(印模)、军衔、军服等,各类教材、政治军事学习资料等;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以及代表证、出席证等。 3.国防建设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福建国防建设重大事件的文件、通知、手稿、日记、照片、劳动工具、证件、录像(影)带等。 4.强军兴军类。党的十八大以来,驻闽部队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军事斗争准备、大抓练兵备战等方面的获奖证书、表彰通报、武器装备、器材用具、样品模型等。 5.专项任务类。驻闽部队及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参加国际维和、抢险救灾、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支援地方防抗非典、新冠疫情等方面的文件、照片、证章、旗帜、证书、绶带以及相关标识等。 6.军事人物类。在各历史阶段与福建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英烈、爱国志士的肖像以及他们使用过的实物、手稿等。 1960年毛泽东授予女民兵廖秀群的56式半自动步枪(陈赓军捐赠) 1929年朱德率领红四军出击闽中时赠送给章新崚的铁质旅行箱(郭七捐赠) 1914年林祥谦烈士与陈桂贞结婚时使用的梳妆盒(林耀武、林耀强捐赠) 1940年涂屏南烈士牺牲时随身携带的怀表和“还我河山”胸章(涂曼云捐赠) 1931年红九师驻扎在建宁县新街徐家祠堂时使用过的砚台(聂惠均捐赠) 1947年颁赠的朱德奖章(李礼华捐赠) 1938年陈金来烈士画像(陈上旭捐赠) 20世纪30年代李照华的新四军自制军服(郑声锵捐赠) 20世纪20年代刘彬将军参加土地革命时使用的针线包(肖春华捐赠) 20世纪80年代陈海涵将军使用过的砚台(陈延铭捐赠) 20世纪初林植夫生活照影集(李新屏捐赠) 2019年陈祥榕烈士的17保暖型单兵睡袋(陈巧钗捐赠) 1949年夏冬期间李彬在粤东游击区行军时使用的美军军用毛毯(廖萃萃捐赠) 1958年6月《红旗》杂志创刊号(陈辉捐赠) 1944年林慕曾烈士手稿《论信仰》(福清市东阁小学、林孔强) 1919年福州爱国青年在五四运动游行期间,张贴在台江区中亭街陈氏鞋店蚊帐上的宣传标语(林立达捐赠) 1955年游梅耀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八一勋章(游岩平捐赠) 1949年华东军区司令部颁布的《入城纪律》(马洪芳捐赠) 三、征集要求 1.捐赠人需保证藏品来源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2.捐赠人需简要提供藏品的来源、流转经历和背后故事。 四、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有关军事方面的文物、史料、实物。对无偿捐赠的,颁发收藏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组织捐赠仪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福建革命军事馆征集布展办公室 联系人: 陈干事 电话:0591-24950378、17704623445 杨干事 电话:0591-24950379、18159883296 通信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西二环北路10号广源大厦福建革命军事馆征集布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 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