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王怀志 廖晓康)“法官,我可以提前还掉剩下的执行款吗?”日前,市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王某的来电咨询。
原来,王某于2018年11月驾驶无牌照三轮电动车与林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十级伤残,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林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4余万元。2019年10月,因王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措施调查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一访”王某住处却“扑了空”。考虑到林某因事故身体受伤较重仍需继续治疗,但已无力承担后续医疗费,法院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
2021年5月初,执行干警根据林某提供的新线索,“二访”王某住处但仍“扑空”,便在其门口张贴执行通知书等,督促履行赔偿义务。5月底,执行干警“三访”王某住处并成功将其拘传。经调查,王某暂无赔偿能力,执行干警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多次努力,林某同意分期赔偿方案,并签订和解协议。接到被执行人王某希望能提前还款的来电后,执行干警便安排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现场还款,该案现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