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了关于下达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 下达乡村振兴资金1.04亿元 用于支持第一、二批省级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 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 其中 福鼎市获得220.49万元补助资金 资金具体分配如下
近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了关于下达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 下达乡村振兴资金1.04亿元 用于支持第一、二批省级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 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 其中 福鼎市获得220.49万元补助资金 资金具体分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