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驾驶人员进行耐心劝说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文/图) 7月1日,市区闽东路等路段对超标电动车实行首日限行,市交警部门在前期召开听证、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于当日组织交警在现场进行执法劝导。
●交 警
群众积极听劝配合
当日上午,超标电动车禁行路段施行了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蕉南中队在闽东路郦景阳光路口处设置了反光锥,出动警力18人次,将途经的超标电动车逐一拦下。
“因为是执行首日,拦下电动车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我们以劝导为主。只是对无证或者无牌的超标电动车进行拖车处理。当日累计对超标电动车开具警告单32张,严查电动车不按道行驶、载人超员、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8起。”蕉南中队民警陈锦丰说。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在过渡延长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反管理规定的(包含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参照《福建省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律处100元罚款。但是在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200元罚款。
限行当日,仍有车主心存侥幸驶入限行区域,民警还发现有个别电动车存在违规载人、逆行等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交警部门对违法车辆分别进行了教育、劝退、查扣等处理。“劝说是一开始的权宜之计,之后一定会加大处理和处罚力度。”陈锦丰表示。
●机动车驾驶员
对限行政策表示支持
限行当日,机动车驾驶员普遍对该措施称赞。驾驶员房先生说:“举双手赞成此举。超标电动车因为自身局限和不守交规等问题,常常横冲直撞,影响交通畅通,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机动车驾驶员黄先生说:“原来对闽东路的电动车有进行过专项整治,但是常常紧一阵松一阵,最近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逆行的现象又出现严重反弹。希望此次限行能坚持,不要搞‘一阵风’。”
市民汪先生表示:“交警部门的法规很明确,只是限行超标电动车。今天的闽东路就畅通很多了,电动车是很多群众出行的重要工具,其实我们不是提倡群众不要用电动车,只是不要用超标电动车,另外要遵守交通规则,限的是违法行为,不是针对哪种合法车型。”
●电动车驾驶员
希望政策能细化和完善
在限行当日,大多数电动车驾驶员均能听从劝导,并表示理解。由于广泛宣传,市民对超标电动车在闽东路等路段限行一事知晓率较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车主已经事先处置了他们的超标电动车,并采用了诸如乘坐公交等出行替代方案。
同时,当日被劝退的一些超标电动车驾驶员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如应该设置警示牌,明确劝阻手段截止的日期,对于被拖拽电动车的处理方式等等。希望对采取的“限制通行、逐步淘汰”的管理原则给出具体的时间表,给群众处理超标电动车的明确时间。
■ 短评
超标电动车限行是事关交通安全和民生出行的大事,好政策除了有充分的调研论证和民意征集外,更关键还在于细化完善和长效执行。细化是为了可操作性,执行是为了可持续性。对超标电动车的管理不能“一阵风”,否则只会变成“狼来了”的游戏,法规没了权威性,超标电动车的整治也将变得遥遥无期。
适合时代发展的管理政策,不能因为存在困难和反对的声音而执行不力。诚然,创全国文明城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对超标电动车的整治不单是交警部门的事,市场监管、交通部门也应一并发力;城建部门则要优化通行的方案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教育等部门也应该加大宣传,部门间应该形成整治合力,还市民一个畅通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