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解读
2022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五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围绕培育壮大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24条政策,目的是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实现“小切口”带动“大提升”,助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融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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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围绕“要素保障、软环境优化、产业政策扶持”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是突出要素保障
重点从人才保障、金融支撑、用地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出保障措施。
人才方面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参评宁德市“天湖人才”和“特支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支持企业通过“人才飞地”借智引才。从医疗教育等方面完善人才服务保障,被认定为“天湖人才”一类和特支人才中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参照享受宁德市二级医疗保健待遇。
金融方面
推广“科技贷”业务,依托“宁易融”“金服云”等平台,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用地保障方面
提出服务小微园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旧工业区改造,参与低效用地盘活;对位于工业园区内的民营企业项目用地,市、县两级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给予安排。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持续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专项行动,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二是突出软环境优化
重点从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维护企业家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政务服务方面
推广企业开办等“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
行业协会商会方面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搭建企业向政府部门反映诉求、企业之间供需对接、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搭建劳动力、原材料、运输服务供需等对接平台。
维护企业家权益方面
开展企业季谈会,常态化听取企业呼声、诉求,健全问题收集、督办、反馈、销号闭环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全面实施《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打响“宁德服务”的意见》,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
三是突出产业政策扶持
培育壮大民营企业方面
实行分类精准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实施“一企一策”,促进产业链贯通;中小企业结合行业特色实施“一业一策”,注重专精特新发展。
支持创新发展方面
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支持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平台建设、智能制造、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持,结合地方特色提出了支持的行业、领域,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机电器、电动船舶、现代农业等。同时在资金补助上给予奖励。如:“对新投产纳统企业、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商贸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