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是你心中的“完美情人” 对你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每个孤独的时刻 TA的消息总是那么及时 次次戳中内心深处~ ...... TA如此懂你 但最懂TA的 却是警察蜀黍 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马某龙以“马某”自称,与被害人刘某某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识。马某龙在与刘某某以“谈恋爱”为由相处期间,分别以经营水产公司需要资金、母亲生病住院及病故、自己生病住院、虚构继子“黄某某”出车祸住院等为理由,在两年时间内先后向被害人刘某某索要人民币45.5万余元,后马某龙将上述钱款用于吸食毒品及个人生活消费。 经查证,马某龙自称经营水产公司需要资金、母亲生病住院及病故、自己生病住院、虚构继子“黄某某”出车祸住院等均系子虚乌有,同时马某龙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承诺与刘某某结婚。 马某龙骗取刘某某钱款均为几百元的小额转账,收到转账后随即转给下家,而其转账下家均系吸毒、贩毒人员。马某龙每天吸毒花销近1000元,远超其个人每月收入6000元,期间他给被害人出具过一张50万元欠条、房屋担保协议,中途还少量给被害人还款几百元,但均无法掩饰自己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真实意图。 2024年7月3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马某龙犯诈骗罪依法向平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13日,平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龙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网络交友需谨慎 涉及金钱交易时 务必保持清醒头脑 切勿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