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毛璟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聚焦群众“隐私权保护”的司法需求,对家事案件当事人隐私保护机制的司法研判,深入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截至目前,市法院已出具《离婚证明书》80份,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再婚登记、房屋过户、贷款手续等事宜。
据悉,离婚证明书制度是指法院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该院审理的生效离婚案件出具《离婚证明书》,证明当事人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证明书》中仅载明当事人身份信息、裁判文书案号及婚姻关系终止日期,隐去当事人双方的争议过程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具体情况。相较于先前以调解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婚姻情况的情形,《离婚证明书》既依法强化当事人信息保护,又彰显司法权威与司法温情,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