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 接到群众举报 夜间潮音南路往天湖路路段 有工程车辆道路抛洒问题 为此该局组织人员 通过巡查及定点设岗加强排查 5月15日晚间,夜间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潮音南路路面有大片石子被抛洒在机动车道和斑马线上。通过道路抛洒痕迹追踪,执法人员在天湖路路段发现一运输车辆覆盖不到位,从车辆后部能够清晰看到车厢内装载着石子,不少石子被颠簸到车厢盖板边缘处即将掉落,而部分已被抛洒在路面上。 执法人员迅速上前,要求驾驶员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对于现场的抛洒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暂扣了车辆。 路面上的石子不仅影响交通通行 也造成市民出行的安全隐患 在此提醒 广大运输企业,砂石、渣土等运输车辆务必按照规定规范运输,采取密闭、覆盖、清洗等措施,避免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问题的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