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王婷婷)日前,宁德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对教师资格的注册对象、权限及时间,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册结果运用等作具体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各行业办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全市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全市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据悉,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应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18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注册至退休年度。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12月31日(含)前拟将退休或已退休人员和首次注册未满五年人员不参加本次注册。
定期注册实行网上同步申请。根据安排,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6日至10月25日;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23日至11月11日;县(市)区初审时间为9月27日至12月02日;初审结果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12月10日;市局复核时间为12月03日至23日;省厅终审时间以终审机构系统实际设置时间为准;注册贴申领时间为终审时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根据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定期注册申请。网上申报成功后,按照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整理装袋,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确认注册。单位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登录确认用户管理账户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并给出确认意见及完善其他确认信息;对符合注册对象但逾期未申请注册的人员,单位应主动填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和相关表格报送确认用户所属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
教师资格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定期注册、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以及“低段高聘”、“高段低聘”、“科证不一”、“一人多证”、“无资格证”等情况人员注册。其中,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合格者,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暂缓注册者,原则上给予一年过渡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过渡期内,可以继续聘用在原岗位工作,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评先;过渡期满重新注册合格的,其职称聘任年限应扣除暂缓注册年限,从注册之日起顺延计算;过渡期满仍未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由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机构收回教师资格证,并责令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注册不合格或无故逾期不注册且经责令仍不注册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