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联合发布了 关于下达2025年 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经研究 现下达2025年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省级补助资金15.05亿元 其中:13.85亿元用于第一、二、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二批),由县级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按项目的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分配资金,给予每个创建对象400-1200万元(含上轮试点示范资金)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每个创建对象300万元。 资金分配如下 其中 福鼎获3238.3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