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雷小芳)近日,记者从中共福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21年福鼎市农村在册的建档立卡脱贫户2294户7224人,人均纯收入达21314元,比上年增加3745元,增幅达21.3%,居宁德市前列,比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数)高出114元,增幅超过11.3个百分点。
据了解,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万元以下的225户823人人均纯收入由11269元增加到16077元,增加4808元,增幅达42.7%,高于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32.7个百分点, 全面消除1.2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户;高于脱贫户人均纯收入的达1060户3042人、占42.1%,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达1070户3081人、占42.6%,比上年增加13.25个百分点,其中487户1455人、占脱贫人数20.14%认定为脱贫不享受政策对象,从2022年开始退出帮扶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不断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实现贫困村全面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
“口袋鼓了”还要“脑袋富”。为此,我市还持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扶持壮大净菜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鼓励扶持农民创新创业,共享发展红利。
按政策规定,目前全市还有1807户5769人需要继续帮扶,其中人均纯收入在1.2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41户141人将列为重点帮扶监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