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
维护国家安全
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于当日起颁布实施,开启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
2023年4月15日,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国家安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对于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务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国家安全工作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了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增强国家安全法普及宣传的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举报请拨:12339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让我们严格贯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和利益
共筑国家安全之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