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学生为了方便快捷 选择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然而,未满16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意外 不仅孩子身心受创 家长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近日 福鼎交警曝光了一起 少年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 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5年9月25日,夏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从福鼎市环岛往淡水桥方向行驶,于6时37分许经过福鼎市城区太姥大道105号门前人行横道时,车头部位碰撞由东往西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陈某,造成夏某、陈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责任结果 当事人夏某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走非机动车道且行经人行横道未避让行人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无责任。 会骑≠能骑! 能骑≠随便骑! 福鼎交警提醒 驾驶非机动车的年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父母或监护人应履行监管责任 常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并以身作则 骑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及时劝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 不让自己及孩子置身于安全隐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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