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一辆宝马
右手一辆奔驰
被执行人明明坐拥豪车
但迟迟不想还钱
福鼎法院:不,你想!
“法官,我发现了被执行人小迪的宝马车,请求出警扣押。”“报告你的详细位置,我们马上安排人员出发。”日前,福鼎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到申请人提供车辆线索快速出警扣押。
原来,小迪结欠阿祥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2023年3月,经福鼎法院人民调解员调解,确定该款由该月底还款5万,剩余次月还清。调解书经法院司法确认后,小迪在约定还款期限未履行还款义务,阿祥遂向福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法官对被执行人小迪名下一辆宝马和一辆奔驰汽车采取查封措施,但因无车辆位置信息未实际扣押。4月10日14时58分,阿祥拨通福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20分后,执行干警到达现场,经过核对车辆信息,确认系小迪名下车辆,遂将该车辆强制扣押,并将车辆拖回法院。三日后,小迪主动到福鼎法院还清10万元本金及利息,至此,本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2023年4月,福鼎法院吹响“鼎法砺剑2023”执行行动号角,下一步,福鼎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常态化高压执行态势,综合运用拘留拘传、腾房断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法官提醒
申请执行人有权利通过强制执行依法清偿自己的合法债权,但权利义务是相对的,作为申请执行人也有义务积极配合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具体下落、财产信息。(不限于房产、车辆、收益、分红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法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