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廖晓康)日前,市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帮助农民工张某当场讨回5000元工资。
2020年8月,张某应聘到陈某经营的服装加工厂工作。半年后,经双方对账结算,陈某结欠张某工资款25230元。后因经营不善,陈某的服装加工厂面临倒闭,结欠张某的工资款也仅偿还10000元,剩余部分始终未偿还。2021年3月,张某诉至市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约定2021年9月还清全部款项。2022年1月,陈某仅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2月,市法院在“春雷行动”中成功拘传被执行人陈某,陈某向亲友筹集5000元执行款打算偿还给张某。经联系,发现申请人张某周一至周六均在某乡镇上班,如请假将扣除当日工资。执行干警便利用周日,组织双方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陈某当场偿还张某5000元工资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