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曾瑞正)福鼎一大学生为赚外快在网上兼职售卖减肥产品,后一客户购买服用后身体不适诉至法院。日前,市法院成功调解该起销售者责任纠纷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2021年4月至5月,原告小芳通过微信向被告小江购买某减肥胶囊用于减肥,累计花费2220元。因服用后身体不适,小芳便将产品送至某检验中心检测。后该中心检测发现,小江所出售产品存在非法添加我国禁止使用的药品,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且该商品的外包装上没有中文说明,商品包装上也没有相应的许可证号及国内生产厂家及地址,小芳遂以小江所售产品为三无产品为由诉至市法院,要求小江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通过释明利害关系,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小江赔偿小芳18000元,分两期履行。目前第一期款项10000元已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