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福鼎市公安局山前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山前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行动,捣毁一个“以车代库”销售“黑气”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液化气“黑气”34瓶及作案三轮车4辆。
经查,嫌疑人郑某清(男,58岁,福鼎市山前街道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销售活动。
目前,嫌疑人郑某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黑气”是指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充装、违规存储、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发生,连日来,福鼎市公安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多举措开展打击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违法犯罪工作,及时消除违法运输、储存、销售“黑气”等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方提醒
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到明火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瓶装液化石油气对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等都有严格的要求,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瓶装液化气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黑气”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经营、非法倒装、非法存储“黑气”等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广大群众若发现存在类似场所或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属地镇街、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举报。
福鼎市公安局打击整治
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
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途径
- 邮箱
fdsgajzadd@qq.com
电话
0593-739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