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公布 2023年度福建省省级科技特派员 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合格人员共有2309名 其中 24名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福鼎 2023年度福建省省级科技特派员 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福鼎市部分)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 省级科技特派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 (一)考核合格的省级科技特派员,既可选择按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20〕12号”文件)报销工作经费,也可选择按工作经费的50%实行年度包干,直接领取包干经费,其余50%按“闽财教〔2020〕12号”文件规定凭票据报销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培训费以及个人保险费用。包干经费用于交通、通讯和生活津贴补助,选择包干后不再报销这三个方面经费。因特殊原因未达到现场实地服务时间的最低要求但考核结果合格的科技特派员,按照“闽财教〔2020〕12号”文件规定凭票据报销工作经费。对于不选择50%包干工作经费的科技特派员,各单位可按“闽财教〔2020〕12号”文件规定照常凭票据报销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含前往主要服务区域和其他服务区域)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通信补助、保险和培训费用。 (二)对年度考核表现好、业绩突出且所在单位同意继续派出、服务对象同意继续接收的,在下一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中予以延长选认期。 (三)考核不合格的省级科技特派员,不予包干工作经费,2年内不得参与选认各级科技特派员,其当年度剩余工作经费由设区市或派出单位收回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