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多买的“飞天茅台”竟是假酒?法院判决“假一赔三”。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108000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招待需要,叶某于2023年3月在淘宝一商行处购买了12瓶53度飞天精品茅台酒,并支付货款36000元。叶某收货后开箱检查怀疑该批次茅台酒为假酒,遂要求该淘宝店铺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叶某因与该淘宝商铺协商未果遂诉至福鼎法院。诉讼过程中,叶某向法院申请鉴定。经鉴定,确认该批次茅台酒与茅台酒公司生产信息不相符,非茅台酒公司生产(包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叶某向商行购买茅台酒,且按约支付了相应的价款,而该商行交付给叶某的价值合计36000元的12瓶“茅台酒”经鉴定为假冒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同时,叶某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案涉12瓶茅台酒,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某商行依法应承担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