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鼎新闻网讯(王玉娇)根据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用地应保尽保,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宅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的要求,福鼎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当作惠民利民的实事来抓,全力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2010年以来,该局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中,主动与住房建设、规划部门沟通协调,并根据上年度各类用地情况,合理确定供应总量,落实规定的多类住房用地和供地政策,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所需用地为重点,优先保证安居工程项目用地,严格按规划,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10%。据统计,2008年以来,该市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8宗,面积7.1377公顷(107.0663亩),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4宗,面积3.4965公顷(52.4468亩);廉租房用地3宗,,面积2.6855公顷(40.2825亩);公共租赁房用地1宗,面积0.9558公顷(14.33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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