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鼎新闻网讯(唐希炜)近日,福建团省委下发《关于表彰2010-2012年度“福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优秀组织、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和优秀志愿者的决定》(闽委﹝2012﹞53号)。福鼎团市委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2010—2012年度‘福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优秀组织奖”;此外,福鼎青少年宫林婵同志被授予“2010—2012年度‘福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2010年5月我省启动实施了“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两年来,在上级团委指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福鼎团市委整合资源,坚持品牌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彰显特色,服务民生,不断推进“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成效明显,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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