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遏制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福鼎交警多次组织醉驾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
醉驾缓刑人员到福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学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观看交通案例警示教育片,体验VR驾驶模拟设备,直观感受喝醉酒开车的危险性,加深对酒醉驾等违法行为的认识,杜绝酒后驾车行为的再犯。
醉驾缓刑人员录制“现身说法”视频,“以身释法”,结合自身经历向群众宣传普及酒醉驾违法成本,警醒大家以此为戒,喝酒后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触碰法律“红线”。
醉驾缓刑人员走上街头,走进驾校、社区等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协助消除路面隐患,向沿途的商铺、过往群众发放“一盔一带”“拒绝酒驾”宣传单,变身“活教材”,以自身经历向群众讲解“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理念,提醒群众自觉杜绝酒醉驾危险驾驶行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今年以来,福鼎交警已组织醉驾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15次共114人次。
延伸阅读
“道安劝导令”是什么?
“道安劝导令”是对“醉驾”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的执行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饮酒酗酒,禁止驾驶机动车辆;
2.每月在主要交通路口,参加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的文明劝导不少于8小时;
3.每月在路口发放公安交警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不少于200份;
4.居住地行政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发放全覆盖;
5.在公安交警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不少于1次。
“道安劝导令”出台的意义
为了有效预防遏制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提高预防再犯的针对性,增强道路安全教育的说服力,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道安办联合出台《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的指引(试行)》。
“道安劝导令”是有效防范遏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服务保障有序、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醉驾”犯罪案件的特点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实际,本着惩教结合、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而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重点在于让交通违法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使其在社会责任的承担中持续深化在矫服刑意识,在自警自省中强化对醉驾行为违法性的认识,减少再犯可能。
同时,通过让“醉驾”缓刑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以“过来人”身份讲述醉酒驾驶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