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帮忙诈骗团伙拨打电话 竟成了诈骗从犯…… 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 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卓、施某腾 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一年五个月 并分处罚金 2023年2月中旬,被告人郑某卓通过“BF”软件认识上家,得知帮助对方远程转接电话可以获取报酬,遂根据上家的指示,下载安装有远程操控功能的APP到插有电话卡的手机上,再使用另一部安装有“BF”APP的手机与上家保持语音通话,并利用音频转接线将上述两部手机连接起来,最终达成由上家远程控制手机拨打电话的效果。2023年3月,被告人郑某卓实施上述操作的电话卡被封停后,在明知上家远程控制手机拨打诈骗电话实施远程通话诈骗的情况下,仍然介绍陈某露(已判决)等人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并结算报酬。 2023年3月8日至20日,陈某露本人或伙同被告人施某腾等人在家中帮助诈骗分子远程控制手机拨打诈骗电话,以“注销京东白条额度”“关闭京东借条服务功能”等理由诈骗被害人,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6781元。期间,被告人郑某卓、施某腾非法获利5024元、4184.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郑某卓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共计56781元,数额巨大;被告人施某腾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达48579元,数额巨大,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结合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