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宁德市食安办等五部门印发 《宁德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自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1.规范学校餐饮服务行为。督促学校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切实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梳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防治工作。督促学校配齐配全防治病媒虫害设备设施,确保有效防制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 3.建立校外供餐单位准入、日常管理、评价和退出机制。督促学校从县级教育部门公开招标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中,投票选定本校的校外供餐单位。 (二)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食安办负责) 4.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教育部门负责) 5.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6.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督促指导学校积极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7.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四)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行政许可管理。严格学校食堂许可准入,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9.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春季开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0.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根据校园食品安全的特点,要进一步聚焦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依法严打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的犯罪行为。 11.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 (五)规范承包经营行为(教育部门负责) 12.建立承包经营单位遴选和监督机制。督促学校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选定有资质、有实力、社会信誉良好的经营单位,力戒简单粗暴的“随机抽取”或“高价者得”方式。督促学校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日常管理,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食安办牵头负责) 13.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七)深入推进点题整治工作(市场监管、教育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中小学配餐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核查处置社会舆情和学生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整治工作精准化水平。 15.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畅通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通道,鼓励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广泛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执法检查全过程。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3-12315 举报邮箱: kinrd2024@163.com (注:此邮箱仅为专项整治工作举报邮箱,专项结束后将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