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鼎新闻网讯(张海洲)8月28日,市人大召开《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会议通报了我市近年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市领导郭如盾、陈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我市历来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一法一归”执法检查,各部门密切配合,并成立“福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通过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和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区域开展督查,并结合市人大执法检查,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多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策并举、以人为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使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显著下降,水土流失严重度明显减轻,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农业生态环境;我市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水保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等契机,在普法过程中,充分落实“三个面向”(面向社会、开发建设生产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把水土保持法规宣传作为一项促进社会发展、服务生态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2011年,我市通过开展“护我水土,爱我海西”全市中小学水土保持作品创作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参与水土保持行动;在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市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依法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权,严格落实收费权;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监督执法规范化和队伍能力建设的加强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水平和文明办案能力,在强化水土保持规范化建设中,我市做到了“三公开”,即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水土保持出发程序,并公布水土保持监督站工作职责,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及建设项目单位的监督。
会议强调,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加强沟通与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工作认识,各部门积极发挥联动作用,努力促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针对我市目前仍存在的部分水土流失问题,各相关部门以加大整治力度为基础,制定一系列保护措施、办法,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努力推进全市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会上,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及农业局等市直部门代表,先后向与会人大代表汇报了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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