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部门传真
投稿

离婚后共建房屋引纠纷 法官倾情调解化矛盾

2021-12-06 10:45:59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郑秋卉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福鼎新闻网讯(郑秋卉)半路夫妻婚内共建一处房屋,离婚后却因居住使用权“缠斗”近十年,最后选择对簿公堂。日前,市法院妥善调解该起房屋居住使用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6mY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原告周某与被告陈某原系夫妻关系,两人均为二婚,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但共同建造了一处房屋。陈某在与周某结婚前曾生育两个儿子,周某也曾育有一子。2012年4月,周某诉请离婚,法院判决双方共同使用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陈某及其两个儿子一直居住使用涉案房屋,双方也因此多次发生争吵。周某先后采取多种救济方式,但均无法正常入住案涉房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支付房屋占用费及周某租赁房屋费用,同时要求分割房产使用权。6mY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承办法官经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常争吵,离婚后因涉案房屋居住使用问题也多次发生冲突。考虑到双方如果共同居住使用涉案房屋极有可能引发争斗和冲突,承办法官多方劝说,并开展背对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即涉案房屋归陈某使用、由陈某给予周某经济补偿,圆满化解该起矛盾纠纷。6mY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曾云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20